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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哈尔滨市 来源:深圳市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4-05 05:50:11 评论数:
——我们讲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同西方所谓宪政有着本质区别,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
[24]参见[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48页。提取公因式立法技术是抽象立法技术的重要类型,强调把法律规范中的共同性内容放置在特殊性内容之前的逻辑结构,体现总则的提纲挈领功能。
2.行政法总则能够有效规范行政活动。从行政法总则的体例安排角度观察,一般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立法目的、法律适用、基本原则等内容,属于实质序编的内容。因此,在相对多数人支持外,还要考察学术观点的权威程度。从法律的效力位阶层面观察,提取公因式应当保持系统科学性,既要符合行政法总则的法典编纂特点,又要因应我国行政法发展的规律。立法技术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体现出不同的层次、类型与内容。
[29]此后,荷兰、瑞士、日本、俄罗斯等大陆法系国家均继受了此种立法技术。[19]参见韩松:《论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编结构》,载《当代法学》2012年第4期,第90页。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必须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宪法自觉,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我们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个宪法就是为这个目的而写的。
第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宪法制度的显著优势和重要作用。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这些修改,对于完善发展我国宪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高党的依法治国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克服了一切旧宪法只代表少数人意志、为少数人利益服务的弊端,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拥护和遵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必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法规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加强宪法监督,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制定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一国两制实践的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事实表明,新时代十年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监督取得重大成效,全党全社会宪法意识明显提升,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丰硕。五是必须坚持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化法规化。
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强调要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第五,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中国宪法理论和实践的说服力、影响力。
三是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宪法纪念、宪法宣誓、宪法教材建设等重点载体,抓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七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后,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先后5次对这部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要坚定政治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决不照抄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只有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决维护和贯彻宪法规定、原则、精神,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毛泽东同志在领导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说过:我们现在要团结全国人民,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和应当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要结合当代中国宪法制度和宪法实践,加强中国宪法理论研究,提炼标志性概念、原创性观点,加强中国宪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巩固中国宪法理论在我国法治教育中的指导地位。第三,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增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首先要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
要完善宪法监督制度,推进宪法监督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各方面对涉宪问题的关切。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
要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有自信、有志气宣传中国宪法制度、宪法理论的显著优势和强大生命力,有骨气、有底气同一切歪曲、抹黑、攻击中国宪法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制定和实施宪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是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四是必须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我们党总结运用历史经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勇于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积累了许多新鲜经验,深化了对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一些政治势力试图按照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对我国封建专制制度进行改良,都宣告失败。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要完善宪法相关规定直接实施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宪法在应对重大风险挑战、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第四,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
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最根本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我国宪法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全社会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显著增强。
宪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坚持依法立法,最根本的是坚持依宪立法,坚决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到立法中,体现到各项法律法规中。
一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必须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确保宪法得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要把贯彻宪法法律落实到各级党委决策施策全过程,坚持依法决策、依法施策,守住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底线,确保决策施策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